化学清洗的防护处理

化学清洗的防护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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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在化学清洗前,必须对锅炉进行严格的检查,如果发现锅炉热交换管有严重的局部腐蚀(小孔腐蚀、溃疡腐蚀)和任何形式的裂开、鼓泡,都必须将这些部位进行切换,然后才能进行清洗。(2)临时管线的安装必须严格保证质量,安装完毕后必须经过水压试验,试压合格后方可投入工作。对于任何细小的渗、漏都必须重新补焊直到完全合格为止。(3)化学清洗系统的最高部位,应安装排气出口,以防止因缓蚀剂效果不好或使用不当而使铁腐蚀产生的氢气的危害。同时,最高部位放气后,可保证整个清洗系统充满清洗介质,不留死角。(4)清洗现场必须照明充足,道路通畅。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分开,并将电源控制板设置在离开清洗系统较远,而又操作方便的地方。(5)准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劳保用品。急救药品一般有如下几种:2~3%的重碳酸钠和碳酸钠溶液;饱和石灰水;1~2%的硼酸水溶液;1~2%的醋酸或盐酸水溶液;蒸馏水等。劳保用品有:橡皮手套、围裙;防护眼睛;工作服;毛巾;药棉;洗眼用的器具等。(6)操作时必须统一指挥,分工负责。所有重要部位(如酸泵、阀门、加药点)都要设置专人值班。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,听从指挥。(7)化学清洗现场不得动用明火(如电焊、抽烟,取暖等)。以防火灾及其他事故的发生。(8)清洗现场必须设置专门的休息室供非值班人员休息,不许在酸洗系统旁边睡觉和休息。饮水及食品需放在休息室内,不得和化学药品混放,以免误食中毒。(9)每一化学操作步骤,都必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,不得图省事而任意改变操作程序。特别是严禁用人工抱住酸瓶子直接往锅炉中加酸,这样会因酸液随气体(二氧化碳)的大量产生而溅出,造成人身事故。 废液排放的标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废液排放标准执行,对超过排放标准的碱洗液、酸洗液和钝化液应当作相应的后处理,经处理后的溶液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之后方可排放。对于中小型锅炉化学清洗工艺而言,后处理方法一般是稀释和中和法。当选用了特殊毒性的清洗剂、缓蚀剂或钝化剂时,就必须针对所选用的物质作特殊的后处理,废液才能排放。稀释法主要适用于浓度不高的一般酸、碱清洗液。当浓度不高的盐酸和碳酸钠或氢氧化钠、磷酸三钠溶液从锅炉中排放时,用较大量的水冲稀排放,使得混合后进入污水管道的废液的pH值为6~9,悬浮物小于500毫克/升,这样排出的废液基本上符合国家标准。当然,对于浓度较高的酸、碱清洗液排放时采用这一方法是不适宜的,因为它需要消耗的水量太大。对于这样的排放液,应当先作适当的中和,然后再稀释排放。中和法主要适用于较高浓度的盐酸,氢氧化钠排放液。如果排放液是盐酸,则用烧碱或石灰中和,如果是碱则用盐酸中和,中和到pH值为7~9之间,再经适当稀释就可排放了。这种方法需要消耗一点酸或碱,但所耗代价是不高的,而且比较容易达到排放标准。具体操作是在排放过程中,将废液先排到一个过渡坑内,废液进坑的同时加入处理药剂,药剂加入速度正好保证从过渡坑出去的废液符合废液排放标准。如果碱洗排放液和酸洗排放液正好是相互中和的酸和碱,而又有条件储存先排放出的碱液的话,那么,利用碱洗和酸洗废液相互中和,而节省中和所消耗的原料是可行的。必须注意,并不是所有的酸、碱溶液都能采用中和法进行处理的。如氢氟酸排放液的后处理,它不仅考虑排放液的pH值达到标准,还必须考虑F-的浓度不能大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。因此,对于氢氟酸废液的处理只能采用石灰中和法,既提高排放液的pH值到6~9,还降低游离F-离子的浓度到10毫克/升以下,方可排放。石灰用量一般不低于纯氢氟酸量的2倍。在中小型锅炉清洗工艺中,钝化液一般采用磷酸三钠溶液,钝化后废液的处理按碱类物质,采用中和法处理即可!如果采用亚硝酸钠钝化,那么,钝化液必须经过特殊化学处理措施。保证NaNO2残余浓度符合排放要求。亚硝酸钠处理的方法尚没有成熟定型的方法,在酸性介质中用尿素分解使其生成氮气是比较好的方法,其方程式如下:控制pH值是完成上述反应的关键,在人口密集的地区进行这一化学处理前必须经过充分的小型实验,使操作人员充分熟练掌握好工艺条件后,才能够进行工业性的化学处理。我们认为,中小型锅炉的钝化最好采用磷酸盐,只有在特殊要求时才选用亚硝酸盐。两条灰管形成回路,只能采用单条灰管开路清洗。方法是将灰管一端与清洗装置连接,在配液罐中连续配制一定浓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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